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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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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物业服务
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
2016年6月22日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教育装备与产业发展中心就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大门安保、宿舍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等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物业管理(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地点: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校园内(人民北路198号)。
三、项目经费:本项目最高限价3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为2015-2017年度盐城市市级小额物业服务及管理定点采购单位,且接受招标人邀请,按时报名登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2日 — 2016年6月24日 (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总务处。
3、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报名人身份证。
4、报名后经资质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缴纳投标押金500元。如正常参加投标,投标押金当场全额无息退还。如不能正常参加投标,投标押金予以没收。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及评标定标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2016年6月27日 下午4:00前,盐城市教育局202评标室。
2、评标和定标: 2016年6月27日 下午4:00起,评标委员会在市教育局202评标室组织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招标人其他情况
组织单位:盐城市教育装备与产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崔平 联系电话:0515—88228720
采购单位: 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
联系人:杨中军 联系电话:13961931652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为2015-2017年度盐城市市级小额物业服务及管理定点采购单位,且接受采购单位邀请。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物业服务业绩,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责任事故、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
二、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暨承诺书(见附件一)原件。
(2)投标报价表(含总报价、收支构成明细、报价说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原件(见附件二、三)。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营服务方案。
(6)主要管理人员相关信息、资质材料复印件
(7)业绩材料(含合同、表彰文件等)复印件。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按序排列成册装订。相关材料的原件由投标代表携带备查。
2、文件密封:
投标文件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的名称,且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袋内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二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参数、信息、资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35万元。
2、各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合法、有据,在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实际、投标单位自身实际,在报价表中必须作详细的报价说明。
四、投标费用
1、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报名经资质审查合格后,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如正常参加投标,中标的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1周后全额无息退还;不中标的当场全额无息退还。如不正常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没收
五、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上岗服务起每一个月,校方按照考核结果,通过转账的方式按月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用,一般在次月10日前结清。
2.校方除以上服务费用之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 2016年6月27日 下午4:00前。
2、递交地点:盐城市教育局202评标室。
七、评标与定标
1、评标时间: 2016年6月27日 下午4:00。
2、评标地点:盐城市教育局202评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