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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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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礼堂和教师会议室舞台机械、灯光、扩声工程设备及系统集成项目的招标公告(2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图文信息中心工程 已由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盐发改审【2013】68 号文关于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图文信息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 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礼堂和教师会议室舞台机械、灯光、扩声工程设备及系统集成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礼堂和教师会议室舞台机械、灯光、扩声工程设备及系统集成项目。
2.2交货或服务地点: 该项目工地现场,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内。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中标人中标后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单后60日内完成全部内容的供应、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招标人的验收。
2.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音响和灯光系统,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含500万)人民币。
3.4.2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个2013年以来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内容包含舞台机械或灯光系统或音箱系统(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和金额均以合同为准)。
3.4.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5. 诚信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3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电话:0515-86663529)。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21日。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报名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00200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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