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图文信息中心暖通设备供应及安装项目的招标公告(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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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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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图文信息中心暖通设备供应及安装项目的招标公告(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图文信息中心工程 已由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盐发改审【201368 号文关于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图文信息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 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图文信息中心暖通设备供应及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图文信息中心主楼六楼学术报告厅区域空调系统(含设备、附件、辅材)供应及安装、礼堂区域新风系统设备供应及安装、礼堂区域空调系统供应及安装(含设备、附件、辅材)、调试、维修、售前、售后服务等伴随服务工作;具体数量及规格等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   

2.2交货或服务地点:  该项目工地现场,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内。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工作。   

2.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国家“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标准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4.2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始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4.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 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64月~20169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注:①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本条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原件。②南京投标企业可以提供印有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其他地区有类似情况的,可以参照执行)  

3.4.4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节能环保的知名品牌产品,招标人推荐品牌为“格力、美的、海尔、大金、三菱、海信、松下”,如选用其它品牌产品投标,其产品的档次性能质量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衡量优于或相当于的标准为:由评标委员会从品牌知名度、企业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销售服务体系等方面(投标时必须提供上述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商标证明、实际注册资金、近两年生产量及销售数量、售后服务站点证明、用户评价等材料)评审确定。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进入品牌审查阶段。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品牌进行打分排序。具体方法是: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从品牌知名度(22-25分)、企业生产规模(22-25分)、市场占有率(22-25分)、销售服务体系(22-25分)四个方面对所有投标的品牌打分测评。所有评委单独打分,取平均值为该品牌的得分,参与本次投标的招标人推荐的品牌最低得分为入围合格线,等于或高于该得分的全部入围,低于该得分的品牌不入围,未入围的单位不进入详细评审  

3.4.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4.6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其公司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自201411日以来无行贿记录的证明原件。  

3.4.7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5. 诚信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1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5楼)529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电话:0515-8666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