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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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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教师去企业实践是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有效途径和措施。近日,教育部联合国资委、发改委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将该措施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长期以来,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流于形式,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有的甚至是在“走过场”。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除了政府的政策引导和经费支持,职业院校应增加驱动力、提升吸引力和提供保障力,三力合一,提升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实效。
一些院校在组织教师去企业实践中发现,教师自身的需求不强烈,主要源于动力不足。从教师个体来看,动力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学校对教师去企业实践的要求;二是教师自身产生去企业实践的愿望,其中,内部动力更强,更有效。在外部动力方面,一些院校将教师去企业实践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采取一票否决制。山东省将讲师、副教授和教授评审权下放给职业院校后,山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将专业实践作为职称评聘的基础条件。职称评聘的4项基本条件包括:一是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评价;二是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三是教科研工作;四是教师专业实践工作。专业教师这4项条件缺一不可。
有职业院校通过技能考试或大赛的方式,倒逼教师去企业实践需求。烟台汽车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出台“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每两年一次组织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进行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考试通过的教师可获得“双师型”教师资格,享受工资上浮、课时费增加的待遇。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每年举行一次教师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职称评聘中直推,二、三等奖获得者在职称评聘中也优先考虑。
让教师通过企业实践,提高实践能力,获得事业成就感是产生内部动力的源泉。通常,实行教师去企业实践制度的第一年,教师积极性不高,但是从第二年开始,会出现转机。主要的原因是第一批教师去企业实践后尝到了甜头,开阔眼界、转变观念,从会讲到会做,从理论到实践,从关注专业到关注企业,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某高职院校汽车专业教师去新能源汽车企业实践回来后,带回企业新技术、新工艺,举办两场讲座,场场爆满。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专业教师去企业实践后,专业能力大幅提高。教师参加河北省电子信息大赛,与企业技术人员和本科院校教师同台竞技,获得三分之一的技术能手称号。事业成就感成为教师去企业实践的内生驱动力。
正向激励是对人的行为进行正面强化,以使教师以愉悦的心情完成工作的一种激励方式。由于经费等方面原因,一些职业学校对去企业实践教师不仅没有提供补贴,还不发课时费;还有些学院因为人员紧张,教学任务重,利用寒暑假组织教师去企业实践,挤占教师假期时间,教师们很不乐意。以上措施中缺乏正向激励机制,因此效果不好。所以,职业学校应通过经济补偿和报酬的方式,吸引教师去企业实践。
有职业院校调整教师课程安排,全年实行四学期制。教师一个学期中半个学期在学校上课,半个学期去企业实践,并将去企业实践折算成平均课时量,发放课时补贴。有些院校因人少课多,只能利用寒暑假组织教师去企业实践,为了弥补占用教师假期,学校规定,教师完成顶岗锻炼任务后,经管理小组考核合格后发放2500元/月及10元/天市内交通补助。
此外,灵活的时间安排也是正向激励的有效方式。《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由于专业特点不同,有学校对不同专业教师去企业实践的时间做了区分。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规定,文科类专业课教师可以利用零星时间,累积去企业时间,工科类专业课教师必须集中时间去企业实践。针对青年教师、普通教师、骨干教师和名师,该校也作了相应的规定,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去企业实践的要求更高、时间更长。
有调研发现,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和职业院校制定了教师去企业实践的实施办法,但是还不够完善。例如,在企业选择、教师选派上缺乏针对性和规划性,形成资源供需错位;在管理上考核评价机制或缺乏或不完善,失去教师去企业实践原有用意;在实践内容和方法上缺少灵活性,效果无法显现。针对以上问题,职业院校应主动联系合作企业,建立教师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