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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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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苏教办职〔2016〕18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江苏省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
抽查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苏政办发〔2012〕194号)精神,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经研究,定于2016年下半年在全省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测时间
11月下旬,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抽测对象
1.全省2014年入学的三年制中职、五年制高职全日制在校学生。
2.以抽测专业为单位,从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5-10%的学生进行测试,各抽测专业涉及学校抽测学生数不少于10人。
本年度抽查测试学生名单将于11月中旬公布。
三、专业技能抽查测试专业及项目
专业类 | 抽测专业 | 抽测项目 | |
中职 | 五年制高职 | ||
土木水利 |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 | 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建筑CAD |
加工制造 | 数控技术应用 | 数控技术 | 数控车技术/数控铣技术 |
信息技术 | 电子技术应用 | 应用电子技术 | 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 |
旅游服务 | 酒店服务与管理 | 酒店管理 | 酒店服务(餐厅服务) |
抽测内容参考2015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相关项目竞赛实施方案,按中级工职业资格难易程度制订抽测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另行公布)。
四、专业技能抽测的组织与实施
1.成立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办公室。省教育厅委托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负责全省技能抽测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成立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办公室(简称省技能抽测办,设在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组成名单见附件1)。省技能抽测办负责制订印发《2016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抽测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省技能抽测。各市教育局应成立相应的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向省技能抽测办报备(表格见附件2)。专业技能抽测工作由省、市技能抽测办协同实施。
2.组建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考评组。考评组成员主要从我省职业学校优秀专业教师中选聘,担任专业技能抽查测试考评工作,协助专家做好抽查测试总结报告等工作。考评组成员由各市教育局根据需要具备的条件,按抽查测试项目每项目2人,于11月15日前向省技能抽测办推荐(报名表见附件3)。各抽查测试项目考评组由省技能抽测办根据个人条件和工作需要安排。
3.确定抽查测试基地学校。各市技能抽测办需确定本地区各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基地学校(原则上每个抽测项目报1个抽测基地),并于11月15日前向省技能抽测办报送基地学校名单(申报表见附件4)。抽测基地学校优先从省技能教学研究基地、技能大赛赛点学校中产生,主要负责做好该项目抽测基地参测选手和考评组接待、场地及设备设施安排、考务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4.聘请专家指导专业技能抽测工作。聘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员、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组成专家组,主要负责专业技能抽查测试项目实施方案的制订、命题、考评员培训、相关项目总结等工作。聘请职业教育研究专家调研各项目抽测全过程,收集相关资料,撰写技能抽测工作总结报告。
开展专业技能抽测是中等职业教育创新质量评价方式、健全评价体系的迫切要求,是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专业技能抽测工作顺利完成。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