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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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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职[2015]12号
关于遴选建设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
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为总结、推广我省各地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先进经验,引领、推动职业教育名师培养和优秀教师团队建设,进一步打造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能精进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2015年,省教育厅将遴选、建设一批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省三星级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期满三年以上的名师工作室或省辖市级名师工作室,专业技能课、公共基础课领域各种类型均可。优秀教师团队可按省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要求先成立名师工作室后申报。
二、遴选程序
1.学校申报。学校组织申报并在校园网站上公示;
2.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和公开评审,择优推荐,并在本地教育网站上公示;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集中审议、遴选,结果经公示后公布。
三、名额分配
各市教育局遴选推荐3-5个名师工作室,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推荐1个名师工作室。以省辖市为单位的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多推荐1-2个。全省范围内非等额择优遴选。
四、材料报送
1.各中等职业学校对照《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附件1)选拔申报对象,填写名师工作室推荐表(附件2)报市教育局,并于4月30日前在学校网站上丰富名师工作室建设信息。所有参评名师工作室在校园网上须有图文并茂的详细介绍和与《建设标准》相关的主要佐证材料。
2.各市教育局以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将相关推荐表和汇总表(附件3)一份于4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xuping608@163.com。
3.推荐表上所有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省级评选。
五、评选结果
省教育厅公布遴选建设的“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名单,并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
加强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是我省提高职业教育师资队伍能力水平、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暂行)》,结合地方、学校实际,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宗旨,以促进师生发展、教学质量提升为核心目标,不断创新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全面提升职教师资队伍素质。
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3日
附件:
- 1.附件1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评选标准(暂行)
- 2.附件2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推荐表
- 3.附件3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推荐对象汇总表